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分局关于厦门二化集美产业园项目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事宜的批前公示
| 所在地区 | 福建省厦门市 |
| 公示日期 | 2026-09-15 |
| 截止日期 | 2026-09-1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厦门二化化工有限公司拟于集美区杏前路 165 号用地范围内通过“工业用地拆除重建 + 再开发物业分割转让”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方式建设厦门二化集美产业园项目。该项目位于我市划定的工业控制线范围内,已认定为我市的低效工业用地,符合相关文件要求,经市政府专题会研究,同意该项目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后工业物业分割转让。 根据《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厦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书》,集美区政府和集美区发改部门核准,我局拟按以下指标核定规划条件: 1.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2. 总用地面积: 59302.62 平方米(因福厦铁路征收 653.64 平方米,核减后总用地面积为 58648.98 平方米,同步启动地籍调查、权证换发等用地手续); 3. 建设用地面积: 58648.98 平方米; 3. 容积率: 2.67 ,总建筑面积: 159061.82 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 156303.16 平方米; 4. 建筑系数:≥ 40% ; 5. 绿地率:≤ 20% ; 6. 项目的生产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 7%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等生产服务设施用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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