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2020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收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告
| 业务类型 | 规划公示 |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 |
| 公示日期 | 2020-08-1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切实维护和保障被征地原权属人的合法权益,使公众了解、参与阳春市2020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收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以下简称本项目),现将本项目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 一、土地征收(收回)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征收(收回)土地共涉及4个地块(详见下图),其中拟征收集体土地3.1808公顷、拟收回国有土地0.8465公顷,合计4.0273公顷。 地块一:位于阳春市东莞长安(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新吉大道四桥路南侧。拟征收土地1.3710公顷,其中拟征收春城街道高朗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1508公顷,春城街道岗脊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1.2202公顷。拟征收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林地,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服务与公共管理用地。 地块二:位于永宁镇东南部,张公龙水库旁。拟收回国有土地0.1941公顷。拟收回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未利用地,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服务与公共管理用地。 地块三:位于陂面火车站东北侧,陂面镇同乐村内。拟征收土地0.2367公顷,其中拟征收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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