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春市“交房即发证”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 业务类型 | 规划公示 |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 |
| 公示日期 | 2021-03-1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法[2019]8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不动产交易、办税登记服务优化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办事满意度,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根据阳春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阳春市自然资源局研究起草了 《阳春市“交房即发证”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即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24日,凡是对《阳春市“交房即发证”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阳春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阳春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0662-7766105 联系电邮: ycsbdcdj@126.com 联系人:朱伟胜、邱德 邮寄单位及地址:广东省阳春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法[2019]8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不动产交易、办税登记服务优化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办事满意度,优化我市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