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公示(刘经才、刘经平)
| 业务类型 | 规划公示 |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 |
| 公示日期 | 2021-06-2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刘经才、刘经平 申请继承被继承人邓连芳(曾用名:邓莲芳)位于阳春市潭水镇向阳路18号的房地产(土地使用证:春国土证字1990号,房 地 产 权 证:1946470号)。 经我局审查,符合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为刘经才、刘经平办理上述不动产权属登记。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阳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662—7730039。 联系人: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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