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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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公示(刘经才、刘经平)

业务类型规划公示
所在地区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
公示日期2021-06-22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刘经才、刘经平 申请继承被继承人邓连芳(曾用名:邓莲芳)位于阳春市潭水镇向阳路18号的房地产(土地使用证:春国土证字1990号,房 地 产 权 证:1946470号)。 经我局审查,符合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为刘经才、刘经平办理上述不动产权属登记。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阳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662—7730039。 联系人: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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