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公示(陈海玲)
| 业务类型 | 规划公示 |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 |
| 公示日期 | 2021-10-1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陈海玲申请继承被继承人梁彩琼位于阳春市春湾镇人民中路316号(原地址:阳春市春湾镇人民中路(原解放路))的房地产(国有土地使用证:0401428号,房 地 产 权 证:2055035号)。 经我局审查,符合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为陈海玲办理上述不动产权属登记。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阳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662—7730039。 联系人: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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