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龙门县第2024451号
| 业务类型 | 规划公示 |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惠州市 |
| 公示日期 | 2024-07-0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龙门县龙城街道华附南路1号阅山郡花园6号楼1802房 广东省龙门县人民法院 《协助执行通知书》 (2024)粤1324执475号 广东省龙门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4)粤1324执475-1号 广东省龙门县人民法院 《拍卖成交确认书》 (2024)粤1324执475号 公告单位:龙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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