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公示(陈国梅)
| 业务类型 | 规划公示 |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 |
| 公示日期 | 2022-02-0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陈国梅申请继承被继承人刘传芬位于阳春市河西街道升平商住三区的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1011642号) 经我局审查,符合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为陈国梅办理上述不动产权属登记。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阳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662—7730039。 联系人:杨先生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