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免责声明信息来源于政府公开渠道,仅供参考。本平台为第三方信息聚合服务,不是政府官方网站,与各级政府机关无隶属或合作关系;全部内容请以官方原文为准,请勿作为决策唯一依据(详见免责声明)。
首页 / 惠州市 / 公示详情

关于《惠州市龙门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龙江镇矿山遗址生态旅游酒店项目)》的批后公告

业务类型规划公示
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
公示日期2026-09-15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惠州市龙门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龙江镇矿山遗址生态旅游酒店项目)》经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 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的原因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文件要求,龙门县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加快推动文旅产业提质升级,积极探索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新模式,为切实保障龙江镇矿山遗址生态旅游酒店项目合理用地需求,本次拟落实城镇开发边界内城镇建设用地规模3.0930公顷用于保障龙江镇矿山遗址生态旅游酒店项目的用地需求。 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情况 本次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3.0930公顷,共涉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