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潮安段)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 业务类型 | 规划公示 |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 |
| 公示日期 | 2023-08-0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潮安段)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3〕111号)、《关于转发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潮安段)建设用地批复的函》(潮自然资管制〔2023〕25号)文件规定,同意我区征收我区集体土地5.4754公顷,其中农用地5.4754公顷(园地0.2824公顷、林地0.2553公顷、草地0.7964公顷、其他农用地4.1413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实施 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其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潮安段)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凤塘镇新和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西和经济联合社,古巷镇古巷一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古巷二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枫洋一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枫洋二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三、征收土地面积:总面积5.4754公顷,其中凤塘镇新和村股份经济联合社0.0433公顷、凤塘镇西和经济联合社0.1490公顷、古巷镇古巷一村股份经济联合社0.0639公顷、古巷镇古巷二村股份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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