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潮安区林木采伐许可申请有关事项的公告(二)
| 业务类型 | 规划公示 |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 |
| 公示日期 | 2023-10-1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将2023年潮安区林木采伐许可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伐限额,2023年度上级下达我区第二批林木采伐限额为:主伐蓄积8803立方米,限额使用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按申请采伐时间顺序进行使用(以潮州市潮安区政府服务数据管理局综合窗口收件时间为准),用完为止。 二、采伐申请注意事项,申请单位或个人在申请林木采伐许可时应符合《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中所列的可申请条件,申请时应具备《办法》所列的材料。采伐许可申请经批准后,在采伐过程和更新改造应严格执行《办法》中的规定。 三、采伐林木必须严格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批准的地点、时间、范围、数量、树种、方式进行采伐,并对伐区自行管理和自我约束,按时完成采伐作业,不得异地、越界、超量采伐。 四、采伐后必须按照更新设计按时完成更新造林,逾期未完成造林更新的,下年度林木采伐申请将不予批准。 五、若出现盗伐或滥伐、擅自违规野外用火和逾期未按要求完成造林更新等违法行为,将依照《森林法》第七十六、第七十九、第八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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