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关于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的公示
| 业务类型 | 规划公示 |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 |
| 公示日期 | 2023-12-0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粤府令第288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粤自然资管制〔2022〕288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潮州市潮安区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事项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 二、事项背景与概况 为贯彻落实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精神,规范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活动,切实维护和保障被征收农民的合法利益,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粤府令第288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粤自然资管制〔2022〕2889号)的要求,我局在潮州市自然资源局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了潮州市潮安区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工作。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粤自然资管制〔2022〕2889号)文件要求,潮州市潮安区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共分为青苗类、养殖类、建筑物重置价标准、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四大类。与现行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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