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 业务类型 | 规划公示 |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 |
| 公示日期 | 2023-12-1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需将潮州市潮安区凤塘镇南门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属下的1.3996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潮安区凤塘镇南门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第一批次)的批复》(粤府土审(20)〔2023〕41号)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潮州市潮安区凤塘镇南门村股份济联合社“旧村庄”改造项目(第一批次)。 二、征收土地位置:凤塘镇南门村“陈公围”(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潮州市潮安区凤塘镇南门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1.3996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四、补偿安置方式:潮州市潮安区凤塘镇南门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经村民会议依法表决同意,申请将1.3996公顷的集体建设用地由政府征为国有建设用地,并由南门村股份经济联合社通过公开方式确定合作改造主体实施改造,不涉及政府补偿安置。 五、申请被征收的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粤府土审(20)〔2023〕41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本公告期限为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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