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栋榕、刘俊娜继承公告
| 业务类型 | 规划公示 |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 |
| 公示日期 | 2024-01-0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以林培权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林厝村安南南区林江街8号的不动产(被继承人林培权与配偶林银兰共同共有,证书号码列:安集用(2001)字第51211100900198号/粤房地证字第C0630597号);根据所有继承人提供的相关继承约定资料,上述不动产产权人中被继承人林培权/林银兰遗下的100%份额由林栋榕/刘俊娜继承,现予以公告15个工作日(自2024年01月03日至2024年01月23日),如对其继承行为有异议者,请于公告期限内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向我局提出异议书面申请,期满无异议,我局将给予办理转移(继承)登记。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廉泉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768-5811910 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 (授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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