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 业务类型 | 规划公示 |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 |
| 公示日期 | 2024-01-1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潮州市潮安区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20)〔2023〕44号]、《潮州市自然资源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潮州市潮安区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的通知》(潮自然资管制〔2023〕48号)文件规定,同意征收我区集体土地6.8023公顷,其中农用地6.7120公顷(耕地0.1720公顷、园地0.2466公顷、林地0.0614公顷、草地6公顷、其他农用地0.2320公顷),同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未利用地0.0001公顷、建设用地0.0902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实施 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其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潮州市潮安区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庵埠镇龙坑经济联合社。 三、征收土地面积:庵埠镇龙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面积6.8023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地类名称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标准 青苗补偿费标准 万元/公顷 小计(万元) 万元/公顷 小计(万元) 耕地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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