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公示(洪永杨、洪永鸿)
| 业务类型 | 规划公示 |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 |
| 公示日期 | 2023-08-0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洪永杨、洪永鸿申请继承被继承人洪家锦位于阳春市春城街道南新大道137-2号的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1053540号) 经我局审查,符合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为洪永杨、洪永鸿办理上述不动产权属登记。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662—7730039。 联系人: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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