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公示(张明杰)
| 业务类型 | 规划公示 |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 |
| 公示日期 | 2023-10-1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张明杰申请继承被继承人张亮华位于阳春市春湾镇河西壹区58号(原地址:渔业新村33号)的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042526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春府国用(1991)字第0005315/17220400835号)。 经我局审查,符合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为张明杰办理上述不动产权属登记。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662—7730039。 联系人: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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