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开聘请“民间林长”的公告
| 业务类型 | 规划公示 |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 |
| 公示日期 | 2024-05-0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林长制工作的社会监督,引导广大民众积极参与全面推行林长制和绿美潮安生态建设工作,切实保障社会大众的评议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我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更接地气、更切实际、更具活力,结合我区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民间林长的性质 “民间林长”是一个非经营性的公益岗位,其公益活动的发起、联系、组织是由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林长办”)提议和组织的非营利性活动。 二、聘请方案 (一) 公开聘请“民间林长” 1. 聘请方式及人数:自愿报名,择优聘用,本次聘请“民间林长”共8名。 2. “民间林长”聘任条件: (1)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年龄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长期在本区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有时间和条件定期完成“民间林长”的工作,熟悉林长制工作内容。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觉悟及文化素质,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心森林资源保护公益事业,富有志愿服务精神,能积极履行“民间林长”的社会责任,能承担并坚持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4)有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熟悉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的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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