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情况公示
| 业务类型 | 规划公示 |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 |
| 公示日期 | 2024-03-1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将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阳江市汇鲜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位于阳春市春城街道新云村兴华路与育才路交汇处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面积17931.34平方米,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约定动工开发日期为2022年1月8日前。经调查,上述地块存在超约定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相关规定,认定上述地块为闲置土地,2023年5月前因地块周边排水、排污基础设施未完善,影响地块开发建设,闲置原因为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现予以公示。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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