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管理规定成果》听证意见采纳情况表
| 业务类型 | 规划公示 |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 |
| 公示日期 | 2024-03-1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序号 单位 意见 采纳情况 1 政协代表 无意见 2 人大代表 部分补偿价格偏低 不采纳。问题笼统,没有特指哪部分;青苗补偿价格根据实际调查所得,价格合理。 3 市发展和改革局 无意见 4 市财政局 无意见 5 市司法局 无意见 6 市农业农村局 无意见 7 市林业局 无意见 8 市交通运输局 无意见 9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无意见 10 市土地储备和城市更新中心 无意见 11 春城街道办事处 1.深水井按口径分类补偿?2.迁坟补偿适当提高,特别是水泥坟应结合面积计算 1.根据外业实际调查得知,阳春深水井规格基本统一按口径建造,所以补偿价格统一按口径补偿。2.迁坟补偿格参考《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春至信宜(粤桂界)高速公路阳春段建设征地及房屋征收补偿规定的通知》和《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市辖区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规定〉的通知》这两个文件和市场价格调查,价格合理。 12 河西街道办事处 无意见 13 春湾镇人民政府 无意见 14 圭岗镇人民政府 无意见 15 马水镇人民政府 无意见 16 三甲镇人民政府 无意见 17 河?镇人民政府 无意见 18 松柏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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