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公示(潘炳珍)
| 业务类型 | 规划公示 |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 |
| 公示日期 | 2024-06-2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潘炳珍申请继承被继承人罗周位于阳春市春城街道金汇园2号银城广场A7幢1203房及阳春市春城街道拥军路5号20幢304房的不动产(粤(2017)阳春市不动产权第0002039号、粤房地证字第C6994462号)。 经我局审查,符合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为潘炳珍办理上述不动产权属登记。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662—7730039 联系人: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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