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潮州市潮安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公示
| 业务类型 | 规划公示 |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 |
| 公示日期 | 2024-06-2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进一步加快全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我局在《潮州市潮安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操作细则》(安府办〔2020〕33号)基础上,结合枫溪撤区设镇和实际工作情况,修改完善形成《2024年潮州市潮安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将工作操作细则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工作操作细则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行式向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公示期限:2024年6月26日至7月2日 二、公示地点: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网站 三、反馈方式: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潮州市潮安区县城区和信街4号);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68-5815034。 附件:1、《2024年潮州市潮安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 用地“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 2、《潮州市潮安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操作细则》(安府办〔2020〕33号) 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 附件: 1.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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