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管理规定成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告
| 业务类型 | 规划公示 |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 |
| 公示日期 | 2024-07-3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288号)和《阳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阳府〔2023〕12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将阳春市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管理规定成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一)项目名称: 阳春市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管理规定成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项目组织单位: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三)项目概要: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征收管理,规范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工作,保障和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粤自然资管制〔2022〕288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修订阳春市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阳春市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管理规定成果》(以下简称《成果》)范围包括春城街道、河西街道、春湾镇、合水镇、潭水镇、石望镇、松柏镇、河?镇、陂面镇、圭岗镇、岗美镇、河口镇、马水镇、三甲镇、八甲镇、双滘镇、永宁镇。 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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