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 |
| 公示日期 | 2022-11-0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夯实工作责任,打牢工作基础,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按照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部署安排,我办代拟了《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 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 》)。现将《 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 》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众可在2022年12月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 邮寄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3段2栋1号12楼,泸州市龙马潭区应急局火灾防治管理股,邮编:646000。 二、 传真:0830-3168503 三、 电话:0830-2581753 四、 电子邮箱: 740127895@qq.com 附件: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征求意见稿) 2022年11月9日 (征求意见稿)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发布如下命令。 一、明确森林防火期。 2023年全区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二、划定森林防火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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