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的通告
| 所在地区 |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 |
| 公示日期 | 2022-11-2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当前,我区疫情社会面传播风险持续加大,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蔓延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通告如下。 一、及时主动报备。 所有省外及省内有疫情发生地来返龙人员应提前向目的地村/社区(单位、入住酒店)报备,主动做好“入川即检”“入泸报备”“入龙即查”,抵龙时主动提供核酸阴性证明,配合做好“落地检”和其他防控要求。 二、遵守健康管理。 居家隔离人员严格居家,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第一次检测阴性后方可有序出行,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群密集场所和重点机构,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配合核酸查验。 进入重点场所(机构)“测温、亮码、戴口罩”“一扫四查”(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风险城市旅居史、行程卡、核酸阴性证明)。进入酒吧、歌舞厅(KTV)、洗浴场所、棋牌室(麻将馆)、网吧、电子游戏厅、密室逃脱、剧本杀、民宿、网约房等各类空间密闭娱乐场所以及托幼(育)机构、学校(培训机构)等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博物馆、健身场馆、餐厅、宾馆酒店、商超、农贸市场、景区等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四、减少人员聚集。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