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转区国土房管局关于征收双槐镇龙狮村8社9社双槐村8社部分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重庆市重庆市合川区 |
| 公示日期 | 2013-10-08 |
| 截止日期 | 2013-09-2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现将区国土房管局关于《关于征收双槐镇龙狮村8社9社双槐村8社部分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13 年1月16日 (区国土房管局?2012年12月) 根据《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3号)、《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收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08〕4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重庆市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8〕26号)和《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收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合川府发〔2008〕15号)的有关规定,对征收合川区双槐镇龙狮村8社、9社,双槐村8社部分集体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批准征地范围、地类、面积和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 经批准,本次共征收双槐镇龙狮村8社、9社,双槐村8社部分集体土地10.5307公顷。其中: 征收龙狮村8社集体土地4.9617公顷(其中:耕地4.1877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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