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收双槐镇3个村6个社部分集体土地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重庆市重庆市合川区 |
| 公示日期 | 2013-11-12 |
| 截止日期 | 2013-11-1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实施重庆合川双槐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经依法批准,征收双槐镇双槐村等 3 个村 6 个社部分集体土地。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时间及批准文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于 2012 年 12 月 18 日以渝府地〔 2012 〕 1545 号文件批准。 二、批准征地范围、地类及面积 征收双槐镇双槐村等 3 个村 6 个社集体农用地 4.7943 公顷(其中耕地 4.7783 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0.0160 公顷)、集体建设用地 0.3794 公顷,以上共计 5.1737 公顷,详见征收土地面积分类及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统计表。各社征地范围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征收土地用途 土地征收后,用于重庆合川双槐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用地。 四、征地补偿标准及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征地补偿标准及农业人员安置途径按照《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53 号)、《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55 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 2008 〕 45 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 2007 年 12 月 31 日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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