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收土场镇等4个镇11个村37个社及3个村集体部分集体土地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重庆市重庆市合川区 |
| 公示日期 | 2013-11-25 |
| 截止日期 | 2013-11-1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实施重庆渝北至四川广安高速公路重庆段土场至小沔道路防护绿化工程,经依法批准, 征收 土场镇等 4 个镇 11 个村 37 个社及 3 个村集体部分集体土地 , 同时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时间及批准文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以渝府地 〔 2013 〕 92 号文件批准。 二、批准征地范围、地类及面积 征收 土场镇等 4 个镇 11 个村 37 个社及 3 个村集体的 集体农用地 48.7609 公顷(其中耕地 26.2855 公顷)、集体建设用地 2.9285 公顷、集体未利用地 2.1771 公顷,同时使用国有建设用地 0.4148 公顷,以上共计批准使用土地 54.2813 公顷(其中征收集体土地 53.8665 公顷, 详见 征收土地面积分类及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统计表 )。各社征地范围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征收土地用途 土地征收后,用于重庆渝北至四川广安高速公路重庆段 土场至小沔道路防护绿化工程 用地。 四、征地补偿标准及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征地补偿标准及农业人员安置途径按照《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重庆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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