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金凤区一般湿地名录(第一批)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 |
| 公示日期 | 2023-02-1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了进一步加强金凤区湿地资源保护,建立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名录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确定金凤区华雁湖等14个湿地17862.7亩列入金凤区第一批一般湿地名录,现予公布。 金凤区湿地保护工作成员单位及各镇街林场应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一般湿地保护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科学处理好湿地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关系,充分发挥湿地生态服务功能,推进金凤区生态文明建设。 附件:金凤区第一批一般湿地名录信息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