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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关于实施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跨省通办”工作通告

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
公示日期2023-06-02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按照 《国务院关于同意扩大内地居 民婚姻登记 “跨省通办” 试点的批复》(国函〔 2023 〕 34 号) 和 《民政部办公厅 关于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 跨省通办 ” 试点的通知》 (民办发 〔 2023 〕 6 号)要求 , 自治区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跨省 通办” 试点工作, 现就 金凤 区实施“跨省通办”预约办理 有关事宜通 告 如下 : 一、实施范围 此次婚姻登记“ 跨省 通办”仅限于 内地 居民 办理 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 补领婚姻登记、补办婚姻登记和涉外、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婚姻登记等业 务 不列入“ 跨区域 ” 办理 范围,仍按原方式办理。 二、通办内容 (一)关于结(离)婚登记。 1. 双方均非宁夏本地户籍 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离婚 申请和离婚登记办理须在同一个婚姻登记机关 。 2. 关于现役军人办理结(离)婚登记 。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内,将现役军人由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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