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昆生环不罚〔2026〕4-6号
| 所在地区 |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当事人名称 : 云南尚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张X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103069816171X 我局于 202 6 年 3 月 30 日 对你单位 进行 了调 查,发现 你单位 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 你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证明: 一、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转办危险废物问题线索的函(〔 2026 〕 -352 )》提供单位: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文件时间: 2026 年 2 月 13 日;证明内容:线索来源; 二、 现场检查照片 4 份;拍摄时间 : 2026 年 3 月 30 日;制作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证明内容:执法人员亮证执法及现场检查情况。现场负责人对现场检查情况确认; 三、 现场检查(勘察)笔录 1 份;制作时间: 2026 年 3 月 30 日;制作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证明内容:执法人员对云南尚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 30 日对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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