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昆生环罚〔2026〕4-6号 昆明春雨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 |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当事人名称:昆明春雨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阿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112MA7HCN5648 2026 年 4 月 8 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2026 年 4 月 1 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收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推送 2026 年第一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违规违法线索的函》,根据线索名单,你单位疑似存在机动车检测环境违法行为。 2026 年 4 月 8 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联合昆明市机动车污染监督管理中心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经现场查阅资料及调阅视频,发现你单位: 1. 在对云 A69SH1 、云 AC4X43 辆机动车在环保检测过程中,利用另外的机动车辆云 A1T81E 采用替检方式进行排放检验,后出具合格的在用机动车污染检验(测)报告。 2. 按照《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数法及加载减速法)》( GB3847-2018 ) B.4.25 计算 VeMaxHP= 当前转鼓线速度 × 发动机额定转速 /MAXRPM ,对检测车辆云 AK9J85 出具《昆明市在用机动车污染检验(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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