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纳溪区天仙硐景区门票价格制定方案听证会公告(三)
| 所在地区 |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 |
| 公示日期 | 2014-06-0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我局已于2014年5月20日(星期二)上午9:00在纳溪区阳光假日酒店召开“纳溪区天仙硐景区门票价格制定方案听证会”。现将定价决定及听证参加人建议意见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定价决定 (一)定价决定:泸州市纳溪区天仙硐景区门票价格为:58元/人·次。 (二)配套措施 1、按照国家、省、市相关门票优惠政策,对在校学生、现役军人、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等实行门票半价优惠政策,对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70岁以上(含70岁)老年人、残疾人实行免收门票优惠政策。 2、旅游景区所印制的门票种类、游览项目价格、售票办法等按分级管理权限必须报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旅游景区应在售票处显著位置公示门票的种类、游览项目、价格、售票办法及优惠票价的优惠对象、幅度等,实行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 境外游客较多的旅游景区应分别用中、英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表明前款规定的内容。 3、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应当印刷在门票票面的明显位置上,不得加盖印章形式在票面上标示价格。不得出售门票的同时代收保险费及其他任何费用。 4、拟定的门票价格方案为一票制收费,不得设园中园门票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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