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突出问题及整改完成时限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 |
| 公示日期 | 2015-05-1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保障公民知情权,回应群众关切,按照区政府 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求,我区26个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就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中群众反应的突出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现将26个区级行政执法部门所涉的27件依法行政突出问题及整改完成时限公告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4216691 邮箱:21285732@qq.com 附件:泸州市纳溪区依法行政突出问题及整改完成时限表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5年 5月13日 附件 泸州市纳溪区依法行政突出问题及整改完成时限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整改的问题 完成时限 1 区发改局 执法案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10月20日 2 区经科局 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10月20日 3 区教育局 法律法规培训学习不够 10月20日 4 区民政局 殡葬改革执法力度不够 10月20日 5 区司法局 对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监管需要进一步加强 10月20日 6 区财政局 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10月20日 7 区人社局(含区社保局、区就业局、区医保局) 工作人员时效观念不强 10月20日 8 区住建局 部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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