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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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泸天化绿源醇业有限责任公司甲醇装置45万吨/年合成气利用技改项目名称变更的情况说明

所在地区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
公示日期2015-06-11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分别于2015年3月20日和5月12日在“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进行了两次环评公示。 由于设计单位在编制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笔误,误将45万吨合成气书写成45万吨生产产品能力,为后续工作带来系列影响。现将“四川泸天化绿源醇业有限责任公司甲醇装置45万吨/年合成气利用技改项目”名称变更为“四川泸天化绿源醇业有限责任公司甲醇装置40万吨/年合成气利用技改项目”,本公司于2015年6月10日进行了重新备案,并取得泸州市纳溪区经济商务科技局下发的《泸州市纳溪区经济商务科技局关于四川泸天化绿源醇业有限责任公司甲醇装置40万吨/年合成气利用技改项目备案通知书》(泸纳经科技改备案〔2015〕49号)文件。其他涉及该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及污染防治措施等情况没有发生任何改变。 为此,我公司给社会各界关心本项目建设的人士带来不好的影响,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说明 点赞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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