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公告(二)
| 所在地区 |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 |
| 公示日期 | 2015-10-2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我局定于2015年11月27日(星期五)上午9:00在纳溪区阳光假日酒店召开“纳溪区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制定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项目 泸州市纳溪区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制定方案。 二、听证方案要点 第一阶梯,每户每年用气量≤420 m 3 (每户每月平均用气量≤35 m 3 ),用气价格为2.03元/ m 3 ; 第二阶梯,420 m 3 <每户每年用气量≤660 m 3 (35 m 3 <每户每月平均用气量≤55 m 3 ),用气价格2.44元/ m 3 ; 第三阶梯,每户每年用气量>660 m 3 (每户每月平均用气量>55 m 3 ),用气价格3.05元/ m 3 。 三阶梯的覆盖率分别为:83.6%、94.6%、100%,符合省发改委文件关于覆盖率的规定。 分档气价制定为三档,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其超额累进加价比例为:1:1.2:1.5。 三、听证会参加人 1、消费者参加人(9人):李世平,李永根,胡意良,邱春林,贾俊,刘平,陈西仁,姜照彬,梁志勇; 2、经营者参加人(3人)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