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局关于2016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 |
| 公示日期 | 2016-03-3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和泸州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和要求,现就我区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权限 我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幼儿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申请并审查确认材料,报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二、网上报名 (一)时间:2016年4月1日—4月10日 (工作日内:8:30—17:30)。 (二)对象:户籍在纳溪区行政辖区内,符合条件且愿意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 (三)方法: 1.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2.注册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请通过“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其余人员通过“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 三、现场确认 (一)时间:2016年4月12日—4月18日。 (二)地点:纳溪区政务服务中心。 (三)所需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网报成功后用A4纸双面打印,由本人填写并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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