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局关于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 |
| 公示日期 | 2016-04-2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局关于2016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公告》,现就我区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现场确认通过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名单见《纳溪区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项目 1.临床:内科、外科、五官科;2.化验检查:血常规、尿常规;3.心电图、B超、X光胸透;4.生殖科(仅限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人员)。 三、体检安排 申请人须在4月28日早上7:30前到纳溪区教育局大会议室集中,统一组织前往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四、注意事项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均应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体检,其擅自体检的结论一律不予认可。不按时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2.申请人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不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包括饮水、服药等)8-12小时。 3.妊娠期或身体有特殊情况的申请人应在集中签到领取《体检表》前向工作人员反映,若隐瞒情况责任由本人承担。 4.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与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