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2016年涉农打捆可统筹项目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工程建设公告补充说明
| 所在地区 |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 |
| 公示日期 | 2016-09-2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一、对原公告第三条施工队伍报名条件的第三点“近三的财务状况良好”作补充说明:对2013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后的财务状况良好证明。 二、对原公告第五条第三点“近三年的审计财务报表”作补充说明:对2013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后的审计财务报表证明。 三、对原公告第五条第二点“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原件作补充说明:“提供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有效证明”。 四、对原公告第五条第五点内“法人代表身份证”提供原件要求作补充说明:“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白节镇团结村村民委员会 2016 年9月29日 点赞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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