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公告
| 所在地区 |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 |
| 公示日期 | 2017-01-0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纳溪区依法治区实施意见》和《泸州市纳溪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决定公开遴选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计划遴选10名。 二、遴选对象 符合遴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机构中法学理论、法律实务、政府法制、经济建设、社会管理、科学技术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 三、遴选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二)受过系统的理论教育并具有良好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在所从事的教学、研究或法律实务工作等领域具有专业影响力,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三)高校教师、研究人员,应当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3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法律实务工作者,应当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并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涉法事项; (五)无刑事犯罪记录,近5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分或行业处分; (六)年龄一般应在3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七)热心政府法律实务工作,身体健康。 四、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采用信函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16日—23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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