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告知书呈政告〔2019〕3号
| 所在地区 |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我区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结合我区“十三五”经济发展规划,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呈贡区洛龙街道办事处范围内的部分集体土地,纳入昆明市 2015 年度城市建设用地呈贡区第七批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实施线)建设项目用地。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地用途 昆明市 2015 年度城市建设用地呈贡区第七批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实施方案。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范围和面积 征收呈贡区土地总面积为 7.9657 公顷,其中洛龙街道办事处白龙潭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土地 7.9657 公顷(农用地 7.9188 公顷(耕地 4.2321 公顷、园地 2.9216 公顷、其他农用地 0.7651 公顷),建设用地 0.0469 公顷、不涉及未利用地。征收土地权属及面积以实际调查为准。 三、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费标准按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区片综合地价执行(云国土资 [2015]109 号、昆政发[2015]53号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呈贡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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