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建设项目名称:晋宁区2024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 所在地区 | 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为保障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知情权、参与权,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征收土地的法定程序,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工作。 土地现状调查是土地资源调查中最为基础的工作,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征地准备工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从时间次序上居于首位,土地现状调查核实被征地块的信息,是开展下一步工作的前提,对拟征收土地现状的全面统计和分析,编写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报告。 1.2 主要任务与内容 土地现状调查的主要任务与内容: ( 1)根据拟征收土地的相关材料,充分利用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进行分析,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制定土地现状调查工作方案和技术路线。 ( 2)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拟征收土地的现状进行实地调查。 实地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调查结果须经拟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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