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公示(昆明火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 | 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名 ? ? ? ? 称: 昆明 火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 ? ? ? ? 址: 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办事处兴玉路 18 号瑞宸尚居第三层 4-06、07号商铺 经 济 类 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 营 范 围: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策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 10 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 20 25 年 ? 12 月 ? 09 ? 日至 20 25 年 12 ? 月 ? 22 日( 拾天)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以下条件: 1. 中学、小学校园周围 200 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或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 5 年 3.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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