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闭未经批准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源井的通告
| 所在地区 |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 |
| 公示日期 | 2018-07-0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国发[2015]1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甘政发[2015]103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17]143号《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未经批准和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源井 方案的通知》、庆市水发[2017]167号《庆阳市水务局关于加强地下水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区政府办发[2018]44号《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峰区未经批准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源井 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合理保护、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区政府决定逐步关停未经批准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源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停范围:规划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 二、从通告发布之日起,逐步关闭可连接公共供水管网的所有单位、个人或组织的自备水源井。 三、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自行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接受处理。 四、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计划关闭的自备水源井,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对阻挠关闭自备水源井工作的单位、个人或组织将依法追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