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土地征收预公告(隆阳区2025年度第八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2025〕第22号
| 所在地区 |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4-0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2025〕第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在符合隆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 规划、用途管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需求的前提下,拟开展征收土地工作,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隆阳区2025年度第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 教育 、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第(五)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且属于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隆阳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的批复》(云自然资征成〔2021〕8号)范围内,可以依法征收土地的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 征收范围:征收面积为17.2716公顷,共涉及5个街道13个社区17个居民小组,具体为隆阳区永昌街道白塔社区居民委员会、南坝第二居民小组、李家湾第二居民小组,下村社区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