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隆阳区2025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请示
| 所在地区 |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4-0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隆阳区2025年度第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已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用地符合节约集约相关规定,征地补偿安置符合规定要求,确需征收土地。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批次申请用地总面积为17.2716公顷,其中农用地15.8764公顷(耕地11.9546公顷),建设用地0.9810公顷,未利用地0.4142公顷。地类和面积准确。该批次用地全部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该批次用地涉及隆阳区的永昌街道白塔社区居民委员会、下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红庙社区居民委员会、聂家社区居民委员会、上营社区居民委员会,青华街道马官社区居民委员会、祝马社区居民委员会、官田社区居民委员会、打渔社区居民委员会,河图街道河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化美社区居民委员会,兰城街道王官社区居民委员会,永盛街道大堡子社区居民委员会等5个街道13个居民委员会17个居民小组,共53宗地(含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已全部登记发证。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没有争议。 二、征收土地理由 该批次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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