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隆阳区2025年度第八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政土复〔2026〕164号)
| 所在地区 |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4-0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保 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隆阳区202 5 年度第 八 批次 城市 建设农用 地转 用及土地征收的请示》(保政报〔202 6 〕 20 号)收悉。经研究, 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隆阳区将永昌街道白塔社区居民委员会、 下村 社区居民委员会 、红庙 社 区居民委员会 、聂家 社区居民委员会 、上营 社区居民委员会,青华街道 马官 社区居民委员会、 祝马 社区居民委员会、 官田 社区居民委员会、打渔社区居民委员会,河图街道 河村 社区居民委员会、化美社区居民委员会,兰城街道王官社区居民委员会,永盛街道大堡子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 15.8764 公顷(其中耕地 11.9546 公顷)、未利用地 0.4142 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 0.9810 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批次用地 17.2716 公顷,作为隆阳区202 5 年 度第 八 批次 城市 建设用地,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方案按规定另行 办理。 二、请当地人民政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 关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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