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隆阳区2025年度第八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收土地公告(〔2026〕第15号)
| 所在地区 |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4-0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隆阳区2025年度第八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收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白塔社区居民委员会、下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红庙社区居民委员会、聂家社区居民委员会、上营社区居民委员会,青华街道马官社区居民委员会、祝马社区居民委员会、官田社区居民委员会、打渔社区居民委员会,兰城街道王官社区居民委员会,河图街道河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化美社区居民委员会,永盛街道大堡子社区居民委员会等5个街道13个社区居民委员会17个居民小组的集体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批准机关、时间、文号和用途 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2026年2月13日以《关于隆阳区2025年度第八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政土复〔2026〕164号)同意隆阳区人民政府征收隆阳区永昌街道白塔社区居民委员会、南坝第二居民小组、李家湾第二居民小组,下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红庙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十居民小组、第十一居民小组,聂家社区居民委员会,上营社区居民委员会;青华街道马官社区居民委员会,祝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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