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25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的公告〔2025〕第32号
| 所在地区 |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4-1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确保隆阳区2025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隆阳区人民政府研究通过了《隆阳区2025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本批次拟征收隆阳区永盛街道方官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土地0.0526公顷、大石官屯居民小组集体土地3.5614公顷、方官屯居民小组集体土地4.5353公顷、房家屯居民小组集体土地1.1355公顷、姜家屯居民小组集体土地0.0486公顷、小石官屯居民小组集体土地0.8264公顷、薛家屯居民小组集体土地0.4168公顷、周石官屯居民小组集体土地1.0214公顷,盛家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土地2.3436公顷、第四居民小组集体土地0.7853公顷、第七居民小组集体土地0.0686公顷、第八居民小组集体土地0.5055公顷、第九居民小组集体土地1.5822公顷、第十居民小组集体土地0.1005公顷,陶孔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土地0.0243公顷、霍家坡第一居民小组集体土地0.6437公顷、霍家坡第二居民小组3.2437公顷,小堡子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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