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隆阳区2025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征收土地公告〔2026〕第17号
| 所在地区 |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4-1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实施条 例》第二十五条和《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隆阳区2025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 地征收保山市隆阳区 永盛街道小堡子社区居民委员会、方官社区居民委员会、盛家社区居民委员会、陶孔社区居民委员会、羊邑社区居民委员会,辛街乡杜家村村民委员会,胡家村村民委员会 等2个乡镇(街道)7个村(居)民委员会20个村(居)民小组 的集体土地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批准机关、时间、文号和用途 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202 6 年 2 月 13 日以《关于隆阳区2025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 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政土复〔202 6 〕 148 号)同意隆阳区人民政 府征收隆阳区 永盛街道小堡子社区居民委员会、方官社区居民委员会、盛家社区居民委员会、陶孔社区居民委员会、羊邑社区居民委员会,辛街乡杜家村村民委员会,胡家村村民委员会 集体土地 31.6344 公顷,作为隆阳区2025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隆阳区2025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位于隆阳区永盛街道小堡子社区居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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