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预公告(隆阳区2025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2025〕第16号
| 所在地区 |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4-1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在符合隆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 规划、用途管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前提下,拟开展征收土地工作,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隆阳区 2025 年度第 三 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第(五)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且属于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隆阳区 2021 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的批复》(云自然资征成〔 2021 〕 8 号)范围内,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征收土地的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 征收范围:征收面积 12.3030 公顷,共涉及 2 个乡镇(街道) 5 个村(居)民委员会 11 个村(居)民小组,具体为隆阳区永盛街道 杨官社区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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